日前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》,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和調整,農林三剩物、次小薪材、農作物秸稈、沙柳等綜合利用資源納入調整范圍,調整后,纖維板、刨花板、細木工板、生物炭、活性炭等產品退稅比例可達70%。
為了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,規范和優化增值稅政策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進行了此次調整。調整后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自7月1日起執行,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,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。